马来西亚《光华日报》刊发文章称,根据马来西亚报穷局槟州分局数据显示,从2012年至2017年,马来西亚槟州共有981人破产,其中巫裔人数最多,其次为华裔居民。而在导致人们破产的原因中,商业贷款居第一位,其次是房屋贷款。

文章摘编如下:

根据马来西亚报穷局槟州分局数据显示,从2012年至2017年,马来西亚槟州共有981人破产,巫裔占最多即650名(66.25%),排行第二位是华裔即244名(24.87%),印度裔有83名(8.46%),其他种族4名(0.40%),其中31岁至40岁破产人士的比重最高,占总破产人数43.32%。

这些破产人士分别是因为拖欠商业贷款、房屋贷款、汽车贷款、个人贷款、信用卡及充当担保人导致破产,有关案例共有141宗,其中占52宗是因商业贷款而破产。排行占第二多的破产原因是房屋贷款,有38宗。

另外,随着1967年马来西亚破产法令修正后,将有79人可脱离穷籍。马来西亚槟州首长林冠英在第13届第5季第2次召开的槟立法议会上,提供了该数据。

另一方面,马来西亚报穷者的平均年龄介于25岁至34岁。而根据大马统计局2013年至2017年8月的数据,约有2万名大马居民被判入穷籍,有1109人是25岁以下青年。

据报道,2016年破产法令已在2017年3月在国会通过修正,而新修正法令规定,马来西亚报穷局已制定机制,协助破产者缩短脱离穷籍的期限,即可于3年内自动脱离穷籍,但他们须达到贡献目标,或清还有关债务,并且遵守总监定下的条件。